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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芝顺律师经过系统的法学教育,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,曾参与或主办多起案件,94年曾办过全国首例采光侵权(兰章富)案,该案的办案法院所有法官全部参与旁听。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理论功底是杨芝顺律师办案的最大优势。
杨芝顺律师曾办理李某非法经营案(该案件是全国公安部、国安部的挂牌督办案件。);封某特大毒品运输案,涉案毒品4公斤,涉案人众多,涉外有缅甸罪犯参与,并且跨越地区广,涉及到云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,杨律师为当事人成功辩护,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被宜宾市中院判有期徒刑10年;陶某制造毒品案,涉案13公斤,在办案过程中,大胆提出了9.8公斤指控毒品非刑法中规定的毒品,经最高人民法院作法律解释认定该毒品非毒品,辩护意见得到认可,被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,成功保命。
杨芝顺律师执业理念:先做人,再做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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